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规则

  1. 新氧声明

“新氧”是一家中立的医美信息提供服务平台,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,“新氧”不对商家以及用户在平台上转载、发表的内容提供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保证。

“新氧”尊重和保护第三方知识产权,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、《侵权责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,对于知识产权的正当投诉,“新氧”将按照本规则及时处理。任何权利人及其授权者认为“新氧”平台上的信息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,可按照本规定向“新氧”进行书面投诉。

  1. 受理的投诉范围

本规则受理的知识产权投诉类型包括商标侵权、著作权侵权、专利侵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侵权。

  1. 投诉流程

权利人可按照以下流程和要求提供投诉资料,进行书面投诉:

3.1下载、填写《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通知书》并签字或盖章;

3.2 提供初步证据资料,需要包含以下内容:

3.2.1 投诉人身份证文件:

投诉人为公司/企事业单位: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(或原件扫描件)并加盖公章

投诉人为个人:有效期内的身份证、护照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,优选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;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提供需正反两面。

著作权:著作权登记证书、创造手稿等能够证明权属的文件+公开发表证明;被许可或转让的著作权还应该提供合同或授权书等证明文件。

商标权:提供商标注册证书;被许可的商标还应该提供商标许可合同以及授权书等证明文件。

专利权:提供专利证书、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要提供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《专利权评价报告》。

构成侵权的其他证据材料。

3.3 发送指定邮箱

将填好并签字/盖章的《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通知书》和初步证据材料以“投诉+投诉人+侵权类型”为邮件名,发送到qinquan@soyoung.com邮箱。

3.4 “新氧”受理、审核及处理

“新氧”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核。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予以处理,对于权属不清、材料不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,“新氧”不予受理,直至权利人补充完整资料。

“新氧”正式受理投诉之后,会对材料进一步审查。在审查过程中,“新氧”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权利人提供或补充材料,权利人应在“新氧”设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或补充,期满未作答复或补充的,视为权利人撤回投诉。权利人也可主动撤回投诉。无论是权利人主动撤回还是被视为撤回,“新氧”有理由认为原投诉的侵权情况自始不存在。

如投诉审核通过,“新氧”会采取屏蔽、删除、断开等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。

3.5 反通知程序

“新氧”根据投诉人的通知和初步证据资料采取屏蔽、删除、断开等措施后,会将投诉通知及处理措施告知被投诉人。如果被投诉人认为其行为并未侵权其他人的合法权益,应自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,下载填写《未侵权声明》,准备不侵权的证明材料(请按照本规则第4项准备申诉材料),并将声明和材料以“知识产权申诉+投诉单号”为邮件名,发送到qinquan@soyoung.com邮箱。

“新氧”接到声明后,会将该声明转送至投诉人,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在声明转达至投诉人后十五日内,“新氧”未收到权利人已经起诉或者起诉通知的,可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。

  1. 申诉材料

用于证明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资料,包括:

身份证明材料:请参照3.2.1提供。

权属证明材料:能够证明被屏蔽、删除或断开的侵权链接享有知识产权或使用权的权属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权利证书、创作手稿、作品创作时间戳等;

未构成侵权其他证明材料:能够证明未侵权的材料,包括并不限于许可或授权书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等。

  1. 申诉途径

用户因知识产权侵权被屏蔽、删除或断开链接以后,若获得了充分有效的不侵权证据,可参照本规则3.5条进行申诉。

  1. 注意事项

6.1《知识产权侵权通知书》、《未侵权声明》应亲笔签名或盖章,否则,“新氧”不予受理。

6.2 投诉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都是真实、有效和合法的,并承担要求“新氧”屏蔽、删除或断开侵权链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连带责任。

6.3 申诉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都是真实、有效和合法的,并承担要求“新氧”恢复侵权链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连带责任。

6.4 为保证投诉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,请按照该本规则要求提供真实有效、完整清晰的材料,否则投诉将不予受理。

6.5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,“新氧”有权修改本规则。


附件 未侵权声明 20190717.doc

附件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通知书 20190717.doc